2014年邹城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通过人员经邹城市人力资源局评审,张宇等66名工程技术人员(具体见附表)通过评审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 公示异议期自即日始7天,即2014年12月24日―2015年元月2日,凡对以下同志有异议者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总工办反映,集团总工办电话:5305119,集团总工办邮箱:jss5119@163.com。
集团总工办 2014年12月24日
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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